《中国药典》多项通则再次征求意见
2020/4/3 10:36:083月25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中国药典》2020版生物制品异常毒性检查相关修订内容,以及《中国药典》四部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以及9302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的标准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两周。国家药典委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相关内容均为第二次公示。记者比较发现,相比第一次公示稿,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第二次公示稿删除了“药材及饮片(植物类)铅不得过5mg/kg,镉不得过1mg/kg,砷不得过2mg/kg,汞不得过0.2mg/kg,铜不得过20mg/kg”的表述;9302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第二次公示稿增加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一致性限量指导值,即“药材及饮片(植物类)铅不得过5mg/kg,镉不得过1mg/kg,砷不得过2mg/kg,汞不得过0.2mg/kg,铜不得过20mg/kg”。